关于开展高级污水化验监测工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相关要求,为更好地规范我市电镀污水化验监测人员的从业行为,切实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宁波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决定举办全市首期高级污水化验监测工培训班(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培训,熟练掌握污水化验监测的处理工艺和设备运转、常规水质分析方法、各类仪器的正确操作等知识,掌握污水化验监测的基本管理知识,为我市的“五水共治”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作贡献。
二、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三、报名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二寸照1张,一寸照2张;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从事本职业(工种)的工龄证明一份。
四、考试安排:
按规定学时,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鉴定,对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的学员,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发三级污水化验监测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费用:
对已交纳社会失业保险的学员,经审核符合培训经费补助规定条件的,本次培训费全免。如无交纳失业保险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补助规定条件的,参照同类收费标准,培训费为1500元/人。
六、培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6月2日至6月6日上午11点
报名地点:宁波市电镀行业协会(鄞州区泰安西路223号 银河湾北门12幢3单元1105)
联系电话:87637657 传真:87216727
培训地点:宁波兴宁东路228号(市人力资源大厦B号楼二楼教室)。
培训时间:初定6月12日、13日、19日、20日。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合理安排参加培训人员。
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宁波市电镀行业协会